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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是否有帶過孩子聽音樂會或看展覽的經驗?那些毛毛躁躁的幼稚園與國小中、低年級的孩子,由父母私底下帶一、二位去還好,至少能夠掌控,如果自己一、二位小朋友都無法搞定,那麼一位老師帶整班三十幾位小朋友的局面將是可想而知的!


 


        孩子為何沒興趣,覺得無聊,是因為那些聲音、那些圖畫、影像對他們而言,根本沒有「意義」。沒錯!不要說孩子,先反問我們自己,我們為何去「看」,看什麼?真的看得懂嗎?是看門道,還是去湊熱鬧呢?還是「假高尚」的表示自己很有品味呢?小孩覺得無聊不耐煩時,大人水準就高嗎?到底是真懂還是假懂呢?種種令人匪夷所思的問題還可以再問下去,我想,這是必須先解決的。


 


    交響樂之父──海頓就曾在一場音樂會中,演奏其所創作《驚愕交響曲》,來嚇嚇那些「假高尚」的貴族,因為那麼根本不懂音樂,只是來的時候衣服穿得光鮮亮麗,表示身分不凡。但是,音樂一響起就開始打瞌睡,甚至睡著,這對於音樂家而言是很大的侮辱,海頓心有不甘,於是出此計策。而今教育普及,不再是王公貴族的「專利」,人人都有機會欣賞。但是,究竟有幾人能成為那些藝術創作者的知音呢?


 


    記得有一次,我聴一位美術系教授演講,他提到他在展覽中曾展出一項「單純」的作品,也就是說,就他身為創作者的身分而言,該作品並不什麼理念,只是「玩一玩」而已。沒想到,有趣的事發生了,他在展場聽到有爸爸穿鑿附會,極盡所能的試著向孩子解釋這作品的意境,講得頭頭是道,此時,一位小女生正好從旁邊走過,一看,說「哈,這個我也會!」那位教授說,他聴起來覺得小女孩比較真實一些。


 


    當然,也有人主張「作者該死」,讀者當然對於作品有自己的詮釋權等等,我想,這些調點所好,重要的是,我們至少要很清楚自己目前位在哪一個層次,該從哪一個角度切入 … …,如此的欣賞才有意義。正如有人說,在不同的年紀讀《紅樓夢》,會有不一樣的體悟。是的隨著人生經驗的增廣,自然能豐富我們內在的生命,以期能和「作品」(另一位作者生命形式的展現)互動。


 


    再講回來,對小朋友而言,他們有什麼「豐富」的人生閱歷嗎?當然沒有!那麼還要不要帶去?當然要!只是目的是讓他們多感覺、多熟悉、進而能習慣,甚至喜歡這樣的活動,藝術欣賞這種素養是後天的,不是天生的,所以要教。父母帶出去前要教;老師帶出去前要教,縱然知道成效有限,但一定要教,不然,到時出現孩子瘋狂追逐的場面,大人們可更顏面無光了。


 


    在《全美最好的老師》一書中,雷夫老師也提到「行前教育」的重要性,他甚至認為:「沒準備好的本就該被放棄!」也就未達水準,沒有資格參加藝文欣賞活動,以免干擾到他人。我想,這是相當棒的觀念,可告知孩子們不能樣樣為所欲為,因為那會影響到他人的權益。雷夫老師也提到,所謂的行前教育不單只是了解參觀規則而已,還要包括該藝文活動的相關知識背景的了解,這樣到時的欣賞才會有意義。


 


    因此,我們平時就必須多準備一些藝術的作品與畫冊(父母親自己先去看展,並購買其畫冊),蒐集作者、作品相關的故事,甚至作品的創作方法等,簡明扼要的講給孩子聽。畫作如此,書法亦然,音樂也不例外,只要讓孩子對作品有「熟悉的感礐」,並和外界產生關係(原來作品裡有故事),他們就會認為這樣的活動有意義,也就更有探索的動力了。


 


    藝術的境界無止境,只管給孩子機會,不強求他懂了多少,這樣他們就能有彈性的空間發展自己的想法與創造力。而機會正是來自平常的潛移默化──在環境中常出現藝術與人文的「刺激物」──作品、故事 … …等。相信,在這樣長期的薰陶下,相信孩子欣賞藝術的細胞將會培養出來,成為欣賞場合中,舉止有氣質的小紳士或小淑女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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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liang33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