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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世界各地的天災人禍,無異在警示世人:「世上沒有永恆存在的事物!」


仔細想想


是啊!有哪樣東西可以永遠擁有呢?都只是借用而己!


證嚴法師說:「生命只有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。」


當使用期限一到,我們便無法保有生命,連身體也沒辦法保有


房子就算買了,也不完全是自己的,除了要繳稅外(跟租的差不多,只是自由一點而己),


早晚也是別人的


車子就算買了,也不完全是自己的,除了要繳稅外(跟付錢搭車也差不多,只不過方便一點而己),


早晚也是別人的


即使費盡心力求學攻讀,所獲得的「博士學位」---也是借用的


使用期限是---拿到的那一刻起開始起算,在生命結束之前


世間各個事物不離成住壞空的循環,強行保有或改變,違反自然法則,往往後來要付出慘痛的代價---


大自然的反撲


無怪乎我們必須把「擁有」(to have)的觀念改為「存有」(to be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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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總是慾望無窮的強取豪奪,以為可以擁有一切


但事實證明到頭來仍是一場空


或許在過程享盡了無數的快樂


但卻造成了他人的苦難


最後


這些災難還是回到自己身上


這是惡性循環的結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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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盡所能與各取所需是最好的方式


多多種樹、隨順自然法則,用科技了解自然,但不以科技力量控制


例如:一塊地可『借』住幾年,時間到前遷移,回歸自然。有這樣的概念就能免難


不論是對己、對人或對自然


不用控制的態度


生態應該會好一些


但人類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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